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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财会〔2013〕14号)文件通知。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2013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1日,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不再进行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考务费用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浙价费〔2003〕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科80元。考务费和考生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10月27日举行。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杭州市财政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